主题:在3月初推出的新版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上,明确设置了“使用期限”一项,引起了广泛关注
- 发表于2015-04-07
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的区别
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、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,土地的权归国家和集体。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,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,租用土地的周期也不同,住宅70年,/公建50年,商业/工业40年。
房屋权(即房产权)是永久的,没有期限限制,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(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)。也就是说房子的权是永久的,只要房子不塌,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。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?
- 发表于2015-04-07
1、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
2007年的《物权法》规定: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,自动续期。这点在房屋统一登记后也不会有太多问题,因为个人名下的不动产通过登记已经明确。
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,补交土地出让金,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,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。
2、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
根据《物权法》中解释: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,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,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。
3、业内人士预计缴纳税费
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,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,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,不过估计要缴税了,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。
- 发表于2015-04-07
这个问题确实没有明确的答案,不过七十年后国家应该会解决的。